溫慶珠勝訴 免繳贈與稅
更新日期:2006/10/24 07:10 記者:記者李娟萍台北報導
知名服裝設計師溫慶珠使用在美國的姊姊溫慶玉名義,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(OBU)開立帳戶,台北市國稅局查獲並視此為贈與,要求溫慶珠繳納贈與稅並罰一倍罰鍰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,定義此為「借名」契約,不屬贈與行為,溫慶珠不必繳納贈與稅。
最低稅負制實施後,個人境外所得也要納入一併課稅,不過OBU仍維持利息免稅的稅負優惠。和溫慶珠做同樣租稅規畫的人不少,已有不少擔心自己陷入遭課贈與稅的危機。
OBU是針對境外的個人或法人所設,溫慶珠自己沒有外國護照,所以用溫慶玉的名義,在世華銀行OBU開立帳戶,並分批存入四筆,辦理定期存款,共計104萬美元(折合新台幣約3,300萬餘元)。
國稅局認定此為溫慶珠的贈與行為,要求溫慶珠繳納贈與稅936萬餘元,並處一倍罰鍰936萬餘元,兩者合計,金額高達近2,000萬元。
溫慶珠不服,她指出,她的會計小姐張束真採納世華銀行理財人員的建議,對國人來說,OBU帳戶的存款利息屬境外所得,利息所得可以免稅,所以她借用持有美國護照的姊姊名義開立OBU帳戶,此為民法第603條的「寄託關係」。
她強調,溫慶玉自始至終未使用這個帳戶,因此,兩人的關係應屬成立「借名」契約,不是贈與行為。
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,採納溫慶珠說法,認定溫慶珠和其姊姊溫慶玉成立「借名」契約,溫慶珠將資金存入溫慶玉名義的帳戶內,並非基於贈與契約而移轉資金,國稅局未查明溫慶珠帳戶資金運用情形,即認定為贈與,有所疏漏,因此判決撤銷原處分。
知名服裝設計師溫慶珠使用在美國的姊姊溫慶玉名義,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(OBU)開立帳戶,台北市國稅局查獲並視此為贈與,要求溫慶珠繳納贈與稅並罰一倍罰鍰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,定義此為「借名」契約,不屬贈與行為,溫慶珠不必繳納贈與稅。
最低稅負制實施後,個人境外所得也要納入一併課稅,不過OBU仍維持利息免稅的稅負優惠。和溫慶珠做同樣租稅規畫的人不少,已有不少擔心自己陷入遭課贈與稅的危機。
OBU是針對境外的個人或法人所設,溫慶珠自己沒有外國護照,所以用溫慶玉的名義,在世華銀行OBU開立帳戶,並分批存入四筆,辦理定期存款,共計104萬美元(折合新台幣約3,300萬餘元)。
國稅局認定此為溫慶珠的贈與行為,要求溫慶珠繳納贈與稅936萬餘元,並處一倍罰鍰936萬餘元,兩者合計,金額高達近2,000萬元。
溫慶珠不服,她指出,她的會計小姐張束真採納世華銀行理財人員的建議,對國人來說,OBU帳戶的存款利息屬境外所得,利息所得可以免稅,所以她借用持有美國護照的姊姊名義開立OBU帳戶,此為民法第603條的「寄託關係」。
她強調,溫慶玉自始至終未使用這個帳戶,因此,兩人的關係應屬成立「借名」契約,不是贈與行為。
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,採納溫慶珠說法,認定溫慶珠和其姊姊溫慶玉成立「借名」契約,溫慶珠將資金存入溫慶玉名義的帳戶內,並非基於贈與契約而移轉資金,國稅局未查明溫慶珠帳戶資金運用情形,即認定為贈與,有所疏漏,因此判決撤銷原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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